說明: |
一、 |
依據基隆市政府106年10月5日基府教特參字第1060245017 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
招生對象:輔導對象為義務教育階段學生,因家庭遭遇變故 而中途輟學,經追蹤輔導返校而無法適應就學環境,或因 家庭功能不彰而有中輟之虞,經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接受輔 導就讀者,並經基隆市復學輔導就讀小組審查符合資格者 。 |
三、 |
符合申請者請於106年10月15日前備齊相關資料向基隆市 中山高中國中部大德分校慈輝班提出申請(如附件)。 |
四、 | 聯絡電話:(02)2424-2802分機13或20。 |